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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工作纪律、项目审核把关不严……阜阳四名干部被处分

发布时间:2019-01-15 17:11 信息来源:安徽纪检监察 作者:阜阳市纪委监委 浏览:5069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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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颍东:通报二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一、阜阳颍东区老庙镇马圩村党总支委员、村委会委员张贺明违反工作纪律问题。张贺明在扶贫领域工作中存在扶贫对象识别不精准、大排查整改不到位、乱作为等重大问题,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9月,张贺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阜阳颍东区插花镇东黄村村干部特色种养殖现金奖补项目审核把关不严问题。2018年4月,插花镇东黄村申报2018年第一批特色种养殖现金奖补类项目,在区农委全覆盖核查中,发现种养殖到户项目申报错误率较高。同时,东黄村党总支书记张培三、党总支委员郭传志、党总支委员张学春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10月,张培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郭传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学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