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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八巡察组巡察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19 17:00 信息来源:文秘科 作者:张云矿 浏览:6742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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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八巡察组于2020年6月19日起对市委党校开展巡察,巡察时间20天左右。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信访受理对象

市委党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市管干部),内设处室负责人。

二、巡察内容

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巡视巡察工作部署,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围绕党校领导班子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聚焦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等问题。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邮政信箱、意见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专门值班电话、手机(只接收短信),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窗口:阜阳市颍河西路1801号阜阳市委党校3号楼3417室;

(二)邮政信箱:阜阳市清河东路539号市委巡察办转市委第八巡察组;

(三)意见信箱:阜阳市颍河西路1801号阜阳市委党校南门口和市委党校3号楼东门口;

(四)电子邮箱:fyswdbxcz@163.com;

(五)专门值班电话:座机:0558—2393417;手机:18110550322(只接收短信)。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截止时间为7月10日。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市委第八巡察组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