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禁餐饮浪费行为。不得在日常餐饮消费中耍排场、比阔气、搞攀比,铺张浪费;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食堂不得过量供应、浪费食物;践行光盘行动,反对舌尖浪费。
二、严禁违规公务接待。不得简化公务接待“四单合一”审批程序;不得超标准、超规格、超范围公务接待;不得拆分大额接待费用分批次报销;不得同城接待;不得提供高档菜肴或食用野生动物。
三、严禁违规变相吃请。不得在单位食堂、培训中心、“一桌餐”、农家乐、相邻地区等违规公款吃喝;不得以招商引资之名变相公款吃喝;不得以调研、检查、考核等为由增加基层单位公务接待负担,违规大吃大喝;不得假以“个人名义”安排公务接待;不得在换届期间相互宴请。
四、严禁违规购买烟酒。外事、招商接待不得超标准提供高档酒水,其他公务接待一律不得购买或提供烟酒。
五、严禁转嫁接待费用。不得以会议、培训、团拜、工作交流、工会活动、项目建设等名义套取、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不得将接待费用转嫁下属单位、企业及个人
六、严禁拖欠接待费用。不得损害饭店、宾馆、商超等企业利益,长期拖欠接待费用。
七、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不得规避报备、化整为零,分批操办、异地操办、变换身份操办;不得借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及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
八、严禁违规接受宴请。不得参加“小圈子”性质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活动;不得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吃请。
中共阜阳市纪委办公室
2021年3月8日印发